这使我一生也不能忘记。
马伯乐念完了,他自己也茫然了,他究竟去吻过谁的头发呢,他自己也不晓得,不过觉得究竟是吻过的样子,不然怎么能够这样的感动呢。
第三篇尤其好:
我为你,
我舍弃了我的生命,
我为你,
我舍弃了我的一切。
这诗一看上去就好像要自杀似的,令人很害怕:好就好在这自杀上,因为歌德的《少年维特的烦恼》,维特不是自杀了吗?这正好就和维特完全一样。
不但如此,马伯乐真的半夜半夜地坐着,他想这有什么办法呢!失恋就是失恋了。
“既失了的就不能再得。”
“既去了的就不能够再来。”
“人生本是如此的。”
“大风之中飘落叶,小雨之中泥上松。”
“冬天来了,天气就冷了。”
“时间过去了,就不能再回来了。”
“十二个月是一年,一年有四季。一切都是命定的,又有什么办法呢!”
马伯乐到王家去了几次,连王小姐的影子都没有看到。因此他越被拒绝的厉害,他就越觉得王小姐高贵。不但王小姐一个人是有高贵的情操的,就连王小姐的父母,他也觉得比从前有价值了;若是没有高贵的父母,怎么能产生高贵的女儿呢?不但王家的人,就连那麻子脸花匠兼看门倌,他也觉得比从前似乎文明了许多。每当他出来进去时,那花匠都是点头称是,好像外国人家里的洋BOY一样。
马伯乐再在王家里出入,就有些不自然了,就连王家的花园,他也通体地感到比从前不知庄严了多少倍。
王家忽然全都高贵起来了。但这么快,究竟是不可能的,于是他只能承认他自己是瞎子。不是瞎子是什么?眼前摆着一块钻石,竟当玻璃看了。
马伯乐虽被拒绝了,但走出王家大门的时候,总是用含着眼泪的眼睛,回过头去恋恋不舍地望一望建筑得那么干净整齐的小院。
因此他往往带着一种又甜蜜、又悲哀的感觉回到家去。
后来他也不存心一定要见王小姐了,他觉得一见到,反而把这种关系破坏了呢。倒不如常常能围着这王家的花园转一圈,倒能培养出高贵的情绪来。
但是王小姐不久就订婚了,而且要出嫁了。
在出嫁的前两天,来了一张请帖,是用王小姐父母的名义而发出来的。
马伯乐想也没想到,她会这么快就出嫁的。出嫁也不要紧,但是不能这么快,哪有这么快的道理。
又加上那请帖上那生疏的男人的名字,非常庸俗,叫作什么“李长春”。
什么长春不长春的,马伯乐随手就把那请帖撕掉了,详细的结婚日子还没有看清。太太打算要去参加王小姐的婚礼,就把那些碎片拾了起来,企图拼凑起来再看一遍,不料刚拾起来,又被马伯乐给打散了。
马伯乐说:“若是高贵的出身还能叫这名字——长春,我看可别短命。”
从此马伯乐不再作诗,又开始吃起“未必居”的包子来了。
“久违了,包子。”当他拿起一个包子来,他含着眼泪向自己说。同时想:为什么有了王小姐就忘记了包子?
一边想着,一边就把包子吃下去了,包子在他嘴里被咬着,越来越小,而相反马伯乐的眼睛越来越大,因为那眼睛充满了眼泪,像两股小泉水似的。假若他的眼睛稍稍一缩小,眼泪立刻就要流出来的。男子大丈夫能够随便就流泪吗?只好设法把眼睛尽量睁大。
一连串吃了八个包子之后,才觉得对于这包子总不算是无情,总算是对得起它。于是放下不吃了。到床上去睡一觉。马伯乐这一觉睡得格外清爽,醒来之后,一心要打日本去。因为大街上正走着军队,唱着抗战歌曲,唱得实在好听。
马伯乐跑到街口去一看,说:“这么热闹,哪能不打日本去!”
第九章
江汉关前边过着成千成万的军队,各个唱着抗战歌曲,一夜夜地过,一清早一清早地过。广西军,广东军,湖南,湖北,各处的军队,都常常来往在黄鹤楼和江汉关之间。
不管老幼瘦胖,都肩着槍,唱着歌,眼睛望着前方,英勇地负着守卫祖国的责任。看了这景象,民众们都各个庄严静穆,切切实实地感到我伟大的中华民族灭亡不了。
但很少数的,也有些个不长进的民众,看了十冬腊月那些广西军穿着单裤,冻得个个打抖的时候,说:
“哟:还穿着单裤,我们穿着棉裤还冷呢。”
说这话的多半是妇人女子,至于男人,没有说的。马伯乐一回头就看见一个卖麻花的,他提着小筐,白了头发,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说的。
马伯乐这回可上了火了:
“女人们说这话,你男子大丈夫,也说得出口来?”
马伯乐一伸手就把老头的盛着麻花的筐子给捉住了。捉住之后,还在抖着,似乎要把那筐里的东西给倾倒马路上去,看热闹的人,立刻就围上来一大群。马伯乐本来打算饶了他就算了,因为那老头吓得浑身发抖,那灰白色的、好像大病初愈的那不健康的眼睛,含满了眼泪。
马伯乐虽然心里气愤,会有如此不长进的老头生在中华民国;但基于人道这一点上,他那么大年纪放了他也就算了。
但是不成,看热闹的人围上来一大群,马伯乐于是说:
“他破坏军心!”
他说完了,他自己也后悔了,不过话挤在喉咙里哪能不说呢?
立刻那老头就被一个拉洋车的踢倒。
宪兵走来了,宪兵说:
“打呀,打汉奸。”
那筐子里的被打落的麻花散了满地。
军队还在结队过着,唱着抗战歌曲,肩着槍,非常英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