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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古文刊 · 老子集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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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

夫兵者,不祥之器,物或恶之,故有道者不处。君子居则贵左,用兵则贵右。兵者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为上。胜而不美,而美之者,是乐杀人。夫乐杀人者,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。[81] 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。偏将军居左,上将军居右,言以丧礼处之。杀人之众,以悲哀泣之,战胜以丧礼处之。 [82]

【注释】

[81]谁能得志于天下呢?恬淡者居之。杀伐气重的人,往往缺乏内在的凝聚力;缺乏生长的动力。杀伐毕竟是“排斥”,而不是“吸引”。《孟子》:“出语人曰:「望之不似人君,就之而不见所畏焉。卒然问曰:『天下恶乎定?』吾对曰:『定於一。』」「『孰能一之?』」「对曰:『不嗜杀人者能一之。』」”

[82]我们在这里看到,老子不仅反对动辄兵戎相向,而且主张即便打了胜仗,也要以“丧礼”处之。如果我们抛开浅薄的“和平主义”的话,可以看到,战争必然带来,或说导致政治的质变——不仅对于战败者如此,对于战胜者也是如此——从而破坏统治的“自然延续”的特点。这才是老子所以不主张战争的原因。这和喜欢走极端,却偏偏以“中庸”自居的儒家成为鲜明对照:“故善战者服上刑,连诸侯者次之,辟草莱、任土地者次之”。

【译文】

兵器是不吉祥的东西,人们也许厌恶它,所以有道的人不以用兵之事自处。君子平日以左方为贵,用兵时却以右方为贵。兵器是不吉祥的东西,不是君子的器物,如果不得已而使用它,那就应当注重安静,表示作战不是心里所喜好的事。取得胜利不赞美,如果赞美,这就是乐于杀人。乐于杀人的人,是不能够在天下得志的。吉庆的事崇高左方,凶丧的事崇尚右方。这是说,战争居于上等形势,就应当用凶丧的仪式去处理。杀死的人很多,便抱着悲哀的心情哭泣。作战胜利。便按照凶丧的仪式去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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