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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古文刊 · 老子集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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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

致虚极,守静笃。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[38]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不知常,妄作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全,全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 [39]

【注释】

[38]“复”,反复出现的,即规律。“根”,根本,源泉。老子的方法是辩证法的,这种方法强调一个永恒的“源泉”,所有规律都是从这个源泉自然而然地向前奔涌而出。老子是这样,黑格尔是这样,在某种程度上,马克思也是这样。

[39]这里又提到了一些概念,并且揭示了这些概念的内在联系:静、复命、常、明、凶、公、全、王、天、道、久。对于研究中国古典哲学应该是非常重要的。

【译文】

达到空虚已极的境界,保持清静得深厚的状态。万物竞相生长,我要观察它们的循环归复。万物众多,都要复归到它们的根源。复归到根源叫做“静”(静止),“静”叫做“复命”(归复本性)。“复命”叫做“常”(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保持不变的法则),懂得“常”的道理叫“命”(对事物本质的有理解)。如果不懂得“常”的道理而轻举妄动,那就会遭到凶兆。懂得“常”的道理,才能包容一切。能包容一切才会做到公正无私;能公正无私才会使人们归向;能使人们归向才符合自然;能符合自然才会符合“道”,能遵循“道”才会长久,从而终身不遭受危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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