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/老王子
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工作。这是一门非常大众化的工作。大概文通字顺的中国人均可胜任。我做这行当很多年了。某种程度上说,长期的案头工作已经影响了我的性格。我几乎已经忘记自己是怎么从一个陽光活泼,满嘴脏话的年轻人,变成了一个总是忘记刮胡 子,总是忘记每天换衬衫,独来独往,逆来顺受的中年大叔。对于这种变化,我说不出是个什么情绪。大概对于文案来说,每天没有情绪,便是我们的情绪吧。不过,我觉得这也是有益的。这个危险的世界,通过这项工作,大约已经把我变成一个悲观而谨慎的人了。
其中一项典型的表现便是,我走路或说话的时候往往低着头。我牢记着《伊索寓言》里那个总是抬头仰望星空,结果掉在井里的天文学家的故事(小时候看的,不确切了)。农夫教训他说:“你总是看天,为什么不重视一下脚下的道路呢?”并且我越发觉得老版《西游记》主题曲的歌词很有深意:“敢问路在何方?路在脚下。” 听起来像废话,但不是。二十世纪以来,世界上的话往往如此。
没错,对于一个善于观察的文案来说,路上总是有太多东西。烟头,狗屎,水坑,打翻的饭菜,掉落的书本,别人的大脚……这都是些我不敢也不想踩的东西。但近期发生了一些事情,使我觉得我大概需要偶尔抬一抬头了。
办公室里有一个美丽而活泼的女同事,这女同事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,她总是显得过分热情,大概是不列颠寂寞而陰湿的天气造成的。大约是在某次回国的飞机上,她认识了一个高个子男朋友,个头足有一米九。于是她经常半是炫耀半是忐忑的向我们征询意见:“哎呀呀,你们觉得这个男人肿么样?我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和他分手……”
“为什么要和他分手啊?”
“不知道,就是觉得大概他爱我比我爱他多一些……”
我是不堪其扰的,但我觉得别的男同事很喜欢她这么聒噪。她有一对硕大的胸。并且很乐意亮出来。
终于有一次,在电影 院门口,也许是经过了细细的谋划,她带着他的一米九男朋友和同事们假装偶遇了。偶遇之时,她小鸟依人在高佬男朋友身边——或者说,脸贴在他的胯骨上,朝我们使眼色,大概意思是让我们注意注意这个男生,考校一番,帮她决定是不是要甩了他。我觉得这样的事非常无聊。但待到翌日上班,这女同事竟前来征询组织意见。也亏已经过了一夜 ,伊居然记得当晚出现在电影 院门口的每个人。可见胸大无脑根本就是胡说。于是每个人都给出了自己的评论:
“笑起来很陽光。”(“嘿嘿。”)
“脖子有点小长。”(“小时候练过芭蕾舞的呀,你懂的。”)
“我喜欢他的耳朵。”(“是的是的是的!耳朵很小的对伐?我很喜欢拧他耳朵的!”)
“是做设计师的吗?设计师不错的。”(“就是工作很忙呀,没空陪我。”)
“那赚钱一定很多了……”(“不知道他挣多少钱一个月……他不说。以后我一定会打听出来的。”)
“你男朋友很白的……”(“是啊是啊,在一起衬的我黑。我最讨厌这一点了,男人那么白干嘛?”)
“你男朋友好高啊……”(“是伐,我觉得还好嘛。标准身高嘛。”)
“一米九是标准身高?那我老公不是残废么?”(“哈哈哈哈,开玩笑啦……”
诸如此类。
然后就轮到了我。我回想了一下。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个男朋友毫无洞察。因为其个子较高,而我的视线又一般往下走。所以回想当晚,我已只记得这男人的一段腰了。如果更努力想,会想到其腰被一件带字母图案的白色T恤笼罩。对于一段穿了白T恤的腰。我实在是难于评价。于是只好照实说:
“个头太高,忘记抬头看看面孔了。我就看到他的腰了。嗯,腰长得不错。”
“啊?……什么嘛,有那么夸张吗?”
“对不起,对不起了。”
之后我大约成了办公室里“不会说漂亮话”的典范吧。
不料祸不单行,这之后办公室里又来了个身高达一米七八的喜欢穿高跟鞋的女同事——没错,总是不断的有新女同事进来,只要了解我们这个行业的人就知道,我们这里男女比例失调,乃是剩女的重灾区。
这女同事是客户部的。她经常来给我们下工作单,但除了觉得说话的时候该女同事的脸离得有点远,声音过于飘忽之外,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。
该女同事很漂亮,后来在茶水间抽烟时了解到,她之前做过模特,不晓得为什么想不开来干了我们这行。这又累又傻又钱少的行当。“大约是为了来鹤立鸡群的吧。”我不无陰暗的想。
但该高妹很有亲和力,倒是经常和大家打在一片,来来回回大家经常一起吃午饭。
某日中午,一干人等去食堂吃饭。人山人海,只好排队。
于是寂寞难耐的高妹转过来和排在身后的同事小明说话。我则默然站在边上。听。
“听说周末有演唱会?”
“是啊,新加坡最近有个日落音乐节听说也不错。”
“但是太远啦。难道要飞过去看?”
“不过应该《龙门飞甲》可以去看看的。听说马上首映了。”
“对的。那你会去看《金陵十三钗》伐?”
“不会,看了简介觉得一点都不好玩。”
……
这些对话如春风过驴耳,他们姑妄言之,我姑妄听之。期间他们说话的时候顿了一下,小明拿胳膊肘偷偷顶我,我没在意,各自吃饭不提。
待到吃完午饭,我和小明二人步行回公司。小明突然问:
“你对高妹有想法?”
“啊?!没有,为什么这么问?”
“真没有?”
“当然没有。都是你在和她说话。我理都懒得理好么?”
“呃,我的意思不是你想和她恋爱,而是你是想搞她吗?”
“也没有,不是我喜欢的型。”
“屁,那你一直盯着人家的胸看。小姑娘脸都红了好伐?”
“啊?!”
“我也就和人家聊聊天,哪有你这么直接的。眼都看直了。离这么近,太明显了……”
我一下子愣住了,但小明还是继续往下说。
“吃相不要那么难看嘛……我觉得这小姑娘应该蛮放的开的,侬可以慢慢来。”
“呃……”
回到办公室,我目测了一下,赫然发现,以这小姑娘一米七八的身高,我低头扫视的角度正好在其胸部上。而如之前所述,一米九的人,我则看到的是腰。大约只有一米六以下的人才能被我看到脸。
好吧,还是真是狗眼看人低了,我改。
《红楼梦》里晴雯对宝玉说:“早知道担了个(勾引 你)的虚名,就打正经主意了。”这悲剧重演了。我担了个色狼 的虚名,但却连高妹的奶有几个都没看清(因为老子根本就没看!根本就是在发呆!)。
以后和人说话的时候还是看别处吧。作为一个悲观而谨慎的人,我已经把这一事件当成了我社交 生活的一次危机。我虽然不是什么道学家,却也不想让人以为我是急色鬼。说话时看着人脸我会紧张,看脚像承认错误,如此说来还是看天吧——也不行,这有不把对方当回事儿的嫌疑。啊,人类真是麻烦的生物……
茶水间里,好朋友小明抽着烟,帮我一起分析讨论这个问题。
“我和人说话的时候眼光并不盯着一处,但也不会转换的太快,你知道,只有小偷才那样。”
“听起来难度更高了。这种分寸感很难把握,这会给我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。你知道,我们的工作压力已经很大了。”
“那我就没有办法了,除非你想到合适的地方,在面对面的时候把你的眼睛放在那里。不过那里一定不能是人家小姑娘的胸。”
“难道我以后和人说话要像处女座黄金圣斗士那样闭着眼吗?”我愤怒的和小明抱怨。
“呃,人家沙加是锥子脸。你这么胖,法海还差不多。”小明看看我,认真地说。